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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被驳回该怎么处理?

商标注册 商标转让 商标异议 商标驳回

  很多个人和企业申请商标时会遇到商标驳回的情况,那么,商标驳回就代表商标被判死刑了吗?不一定,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下商标驳回的原因及解决方案。


  一、商标被驳回的原因
  (1)违反商标法规定
  关于商标名称方面,商标法有明确的规定,也有一些禁止性的条款,比如带有民族歧视性的、缺乏显著性特征的、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的等等。在商标申请之前,要了解清楚商标法规定,不得随意命名。
  (2)侵权他人在先权利
  商标遵循在先注册原则,如果你申请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了,或者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构成近似,那就可能会被驳回。
  (3)审查员的主观因素
  每个审查员对商标有不同的理解,可能在这个审查员看来近似的商标,在另一个审查员看来不存在近似问题。也正是因此,如果商标被驳回,申请人还可以提出复审,说不定会有一线生机。
  二、商标被驳回后怎么办?
  1、核对商标状态信息:对于涉及在先商标的相对驳回理由,在收到驳回通知的时候,首先应核对《驳回通知》中的引证商标信息。
  2、对比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的近似程度:审查员在判断商标近似的时候,主要参考商标局编辑印发的《商标审查标准》。
  3、对于引证商标提交异议、无效、撤销:对于引证商标是恶意抢注申请商标的情况,如果引证商标尚未注册,则可以在引证商标初审公告后,依据《商标法》第33条向商标局针对引证商标提起异议。
  4、提交同意书/共存协议:在商标评审实践中,如果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本身或者指定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一定差异,则申请人可以考虑和引证商标所有人进行协商,要求其出具同意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的《商标同意书》或者签署《商标共存协议》同意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共存。

  商标注册本来就具有一定的风险,任何人都不可能保证商标注册一定成功,申请人在遇到商标驳回情况时也不要惊慌,可以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分析商标驳回原因,及时做出应对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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